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怀远县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2月8日
怀远县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拟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改善民生、跨越发展”的突破口,坚持以农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重要标准,加强规划引领、健全体制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农村公路“建管护运”全面协调发展,形成内畅外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重要抓手,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23年实现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目标,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措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农村公路各项工作开展有力,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健全,农村公路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完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养保障责任落实到位,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农村公路融合发展成效显著,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通“开放路”“致富路”,赋能乡村振兴助力融入长三角
1.高质量实施农村公路建设。根据怀远县农村公路规划,从2022年开始,通过新建或改建,三年时间建设200公里的农村公路,其中2023年底前建设150公里,通往全县主要旅游景点、产业基地点。实施县乡道提质改造工程、行政村通双车道工程和联网路工程,优化和提升路网结构和等级比例。
2.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建设品质。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农村公路质量耐久、工程耐用和安全通行。按照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绿色生态原则,优化建设方案,积极应用节约型建设养护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充分利用旧路资源,避免高填深挖,统筹协调沿线基础设施建设,注重与周边自然环境相融合。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全面落实四级质量管控体系,严格交竣工验收,积极推进品质示范路创建活动。
(二)推行“路长制”,着力实现“路长治”
1.全面落实路长制主体责任。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路长管理体系和运行效率,严格落实管养的主体责任。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营经费和农村公路养护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建立稳定的养护资金增长机制。各镇管理的乡村道路专管员加强管理培训,切实履职尽责,纳入工作考核机制。
2.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按照依法治路的总要求,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和执法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公路管理队伍建设,指导镇村路产路权管理,形成县镇联动、条块结合的交通管理体系。
3.加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统筹城乡绿化、美丽乡村、旅游景点建设。重点整治镇村路段路域环境,消除脏、乱、差现象,推进农村公路沿线洁化、绿化、美化、亮化,促进农村公路与沿线生态环境自然和谐。
4.加强农村公路超载超限的治理工作,整合执法力量、配足机构人员,强化执法手段,严查违法行为,延长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
(三)建立市场导向、科学规范的农村公路养护体系
1.稳步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不断创新养护生产模式,深化市场化、标准化建设,培育养护专业化队伍,提升养护科学化水平。拓展农村公路养护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着力建立以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安全为主的信用体系,将从业单位信用记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与招投标等工作挂钩。健全政府、企业、公众三方考核评估机制。
2.实现农村公路规范化养护。加大预防性养护和大中修工程实施力度,怀远县2023年计划投入资金3000万元,实施养护工程总里程约183公里,其中大中修工程约55公里,预防性养护工程约128公里,提高养护工程修复比例,按照县道10000元/公里、乡道5000元/公里、村道3000元/公里的标准,落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不低于1368万元,进一步提升道路优、良等级比例。
3.加强养护技术培训。宣传贯彻《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定期参加、主办农村公路养护技术培训,提高各乡镇和市场化养护单位的养护能力和水平。
4.全面提升农村公路隐患治理能力。开展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清除库内隐患路段和危桥。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安防工程严格落实“三同时”(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实施“千灯万带”工程,做好农村公路平交路口隐患治理,推动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路段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按时报送实施进展情况。
5.加大危桥改造工程实施力度,2023年计划实施4座危桥改造项目,不断提升农村公路一二三类桥梁比例,逐步消除危桥隐患。
(四)打通“亲情路”,服务城乡一体化
运营是交通服务城乡发展重要体现。怀远县在2020年大力发展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制订了《怀远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实施方案》,项目采取PPP运营模式,政府出资方与社会资本方合资成立了怀远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累计完成投资2.3亿元,对原农班车进行了收购,并购置纯电动公交车181台,新建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14座,开通城乡公交线路52条,线路覆盖全县334个建制村,日均客流量达到2.3万人,全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5A级。政府每年给予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3749.22万元,用于项目偿还贷款、运营补贴等,补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新建一级客运站1座、建成县级农村物流中心1个、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16个、村级物流服务点334个,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全覆盖,协同一体化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
统筹协调推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切实加强协作配合、监督服务,形成齐抓共建工作合力。
(二)严格资金监管
县、乡(镇)两级财政部门加强统筹,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资金投入,将农村公路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提高农村公路管护标准,加大农村运输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四好农村路”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安排和使用各类专项资金,要实行财务公开、分级负责、分级监管、专款专用。
(三)强化督查考核
每年由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年度建设目标任务,重点监督各单位考核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效率、资金到位等情况,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
(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要注重解决好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怀远县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领导小组名单及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附件
怀远县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
示范县领导小组名单及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高东升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赵树建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常兆武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沈 杨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孙伦正 县公安局副局长
朱咏君 县财政局局长
杨劲松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宋玉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潘复生 县环境生态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陈 艮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葛树学 县文化旅游局局长
周轶群 荆山镇镇长
王洪响 榴城镇镇长
何 晋 白莲坡镇镇长
马士龙 常坟镇镇长
谭志水 唐集镇镇长
高明伍 万福镇镇长
张国斌 兰桥镇镇长
王岩峰 徐圩乡乡长
周家波 龙亢镇镇长
纪学勤 河溜镇镇长
陈 涛 淝南镇镇长
黄国贤 褚集镇镇长
汤瑞瑞 双桥集镇镇长
邵 磊 淝河镇镇长
李世光 古城镇镇长
肖 坡 包集镇人大主席(主持工作)
尚 鹏 陈集镇镇长
王大力 魏庄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常兆武同志兼任办公室
主任,主要负责创建工作部署落实、协调推进和检查考核工作。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创建各项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创建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并落实创建任务,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农村公路管理等。
(二)县发展改革委:按职能负责农村公路有关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审批,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协调农村公路管理保护有关规划的衔接,负责合法简化农村公路设计、监理、施工等环节的招投标程序等。
(三)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创建工作经费,整合保障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
(四)县公安局:负责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对农村公路上的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严厉打击破坏、偷盗农村公路附属设施行为等。
(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对按建设用地管理的公路项目用地组织、指导用地单位依法申请确权登记,指导并提供相关政策依据,鼓励在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公路绿化工作。
(六)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农村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备案)管理,加强公路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监管。
(七)县应急局:建立农村公路安全监管机制,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率等。
(八)县水利局:负责将过水桥涵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农村公路有机结合。
(九)县文化旅游局:负责将当地旅游业和农村公路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等。
(十)各乡镇:加大管辖区域内乡村道路的建设和管养力度,配合完成各项计划任务;把管辖区域内的乡村道路养护落到实处,提升道路的完好率和路域环境;严格落实路长制,发挥乡村道路专管员的作用,保障乡村道路管理规范有序,管理好乡村道路管养队伍,规范资料的收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