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专项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安徽怀远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4-2035年)(主导产业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规划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 ①规划实施单位所在办公场所:怀远经济开发区乳泉大道15号 ②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所在办公场所: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68号科技实业园D-19楼2D19室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范围: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安徽怀远经济开发区拟调区四至范围初核意见为准,总面积770.55公顷。包括三个区块,第一个区块为现状保留的龙亢园区,四至范围东至龙华路、龙腾大道,南至烟袋湖路,西至文明路、龙贤路,北至芳春路,面积272.54公顷。第二个区块为榴城园区区块一,四至范围东至怀远县行政边界,南至嘉和路、禹都大道,西至京台高速,北至怀远中小企业电子产业园用地、世纪大道南翔宇钢构及华久管业到精科机床南侧用地,面积323.51公顷。第三个区块为榴城园区区块二,四至范围东至京台高速西245米处,南至乳泉大道,西至新河路,北至长盛大道,面积174.50公顷。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规划边界外扩2.5km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本单位鼓励以上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三、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1、对本规划定位和布局、产业发展方向的建议? 2、您认为本次规划环评应关注哪些环境问题? 3、您认为规划评价应加强哪些措施以减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意见反馈 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站留言等方式,向规划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五、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怀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怀远经济开发区乳泉大道15号 联系人:孔工,联系电话:18655229313 2、规划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安徽建筑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紫云路紫云广场B座 联系人:毛工,联系电话:18225889006 3、环评单位 名称: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68号科技实业园D-19楼2D19室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15956921255,邮箱:1551065013@qq.com 六、公示时间 公告刊登之日起一个月内,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1551065013@qq.com或 网站留言通过“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在线提交建议等方式提交建议,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交流和沟通。 怀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4日 附件1怀远经开区规划环评环境影响评价-简本.pdf 附件2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政府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谋划好2025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努力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现面向全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建议。 一、征集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 二、征集内容围绕经济发展、民生事业、城乡建设、社会管理和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征集对做好2025年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征集方式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采取电子邮件、来信、门户网站留言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1. 电子邮箱:hyxzfbgs@126.com(以word格式投寄,请在主题上标注“建言献策”,并注明姓名、联系方式)。 2. 信件寄送: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室(县政府410房间)收(请在信封上注明“建言献策”,并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地址:蚌埠市怀远县禹都大道501号;邮编:233499。 3. 登录网站:怀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在线提交建议。 联系电话:0552—8212826 2024年11月9日
为激发全县广大青少年参与科技创新和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青少年科学素质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怀远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挂网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11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安徽省怀远县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常灿灿,0552-8212326。 三、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hyxkx@126.com);邮寄(怀远县科技馆三楼办公室,邮编233400);网站留言(通过“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在线提交建议)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怀远县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10月10日 关于《怀远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 评选办法》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与必要性 2016年8月,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怀远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2016年修订本)》(怀政办〔2016〕62号)。《怀远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2016年修订本)》实施以来,全县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涌现出以淝河镇中心学校、怀远第二中学、怀远县乳泉小学等为代表的在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多次在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表彰,有力的推动了全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和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提升。2021年6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和2022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53号),对青少年科学素质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对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和新时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新要求,《怀远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2016年修订本)》已不适应新形势下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的需要。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国发〔2021〕9号)《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53号) 2.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决定对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进行修订。 三、起草过程 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县科协会同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团县委,在学习借鉴青少年科技创新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怀远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并面向公众征求相关意见,同时征求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意见。 四、主要内容 《怀远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共八章二十二条,分为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奖项设置、参评条件、申报和评审程序、资金来源、监督管理、附则。 (一)总则。一是制定本办法的依据;二是设立奖项的名称。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是成立怀远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县长奖评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评审、颁奖、宣传等日常工作;二是设立县长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三是县长奖的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四是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全县各中小学按国家规定开设好科学课程,组织学生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参与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并组织学生、教师和学校积极申报县长奖等。 (三)奖项设置。一是县长奖评选年度为为上一年的10月1日至当年的9月30日;二是县长奖分为“县长奖”、“县长奖提名奖”两项奖项,每届表彰“县长奖”项目不超过5项,“县长奖提名奖”项目不超过10项;三是获得县长奖的由县政府进行表彰;四是荣获“县长奖”、“县长奖提名奖”项目的初中学生,三年内在报考县内高中时可分别享受加10分、6分;五是给予获得县长奖的学生、科技辅导员、所在学校物质奖励;六是县长奖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