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农业信贷担保工作赋能农业产业发展

发布日期:2024-08-27 09:48信息来源: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量: 【字体:  

一是组织保障到位。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怀远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基本原则、领导机构、主要内容、工作流程、保障措施等,为开展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成立怀远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人员构成等,进一步明确各主管部门职责。

二是服务体系到位。进一步完善乡镇金融工作站金融服务职责,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和金融机构人员充实到各乡镇金融服务组织,实现办公人员、办公地点、办公时间“三固定”。不断完善以银行、担保、保险机构等传统金融机构为主体,其他新型金融机构为补充的金融组织体系,把金融服务的网点深入到农村、深入到乡镇、深入到开发区,让农业企业甚至种养殖大户都获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三是部门协作到位。积极与各乡镇沟通交流,摸排审核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及信用,生成全县农业经营主体“白名单”并推送至银行及农担公司,引导银行积极与农担公司签署银担业务合作协议,为全面铺开怀远县农担业务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是风险防范到位。从注册和经营地在县域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中,择优选择农业产业融合项目予以支持,对糯稻、肉牛等特色产业链建设项目进行优先扶持。从事专业化或规模化生产经营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村集体企业,以及国有农场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重点开展单户在保余额10万元——300万元之间的政策性担保业务。各乡镇、银行、担保公司要对农业信贷发放后的日常管理,监督资金的使用及借款主体的生产经营动态、跟踪提供服务,处理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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