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反馈的怀远滨淮湿地公园内的生态环境问题“巡护制度不健全”、“问题排查不深入”,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巡护制度不健全。怀远滨淮省级湿地公园虽然制定了巡护制度,但未对巡护频率、问题处置等提出明确要求,制度不够完善。督察发现,巡护不规范,巡护范围记录也不明确。2023年11月,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蚌埠市切实提高湿地公园管理能力的建议函》指出怀远滨淮省级湿地公园巡护频率不高,巡护范围未全覆盖,未能发现和及时制止湿地破坏行为。
2、问题排查不深入。怀远县滨淮省级湿地公园仅排查上报5起容易整改的废弃物倾倒问题,对保育区存在的淮河防洪大堤河道内开垦耕种、省冬泳协会训练比赛基地、船只长期停靠等难以解决的问题“避而不谈”。
二、整改实施主体
怀远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落实怀远滨淮湿地公园管理所人员配置;修改、完善怀远滨淮湿地公园各项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巡查巡护,提高巡查巡护频次,规范填写巡查记录;加强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6月底前增设10处视频监控设备。
(二)加大对湿地公园附近社区、村居群众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在农作物收获后不再进行耕种;对省冬泳协会训练比赛基地进行拆除,开展生态修复;对长期停靠的船只限期拖离、清理;举一反三,对湿地公园范围内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四、目标任务
(一)怀远滨淮湿地公园管理所人员配置落实,湿地公园各项保护管理制度完善;增加巡护频率,规范填写巡查记录;通过在滨淮湿地公园内增设视频监控设备,达到监控范围全覆盖,实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实现管护人员巡护范围全覆盖,及时发现处置问题。
(二)保育区内开垦耕种的区域逐步恢复自然状态;完成对省冬泳协会训练比赛基地拆除清理,开展生态修复;拖离、清理长期停靠船只。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开展滨淮湿地公园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县级“大排查”工作,共计排查问题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落实滨淮湿地管理机构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巡护工作,规范填写巡查记录,主动开展日常巡护工作;利用政法委“雪亮工程”,在滨淮湿地公园范围内增设10处视频监控点位,已全部完成。
(三)淮河防洪大堤河道内开垦耕种面积571.66亩,目前已完成整改。为长久解决开垦问题,便于后期管理,通过与淮河河道局积极沟通,在符合河道管理规定的范围内开挖隔离边沟,通过物理隔绝的方式阻断附近开垦种植的居民进出保护地,减少开垦等人为活动。
(四)冬泳协会训练比赛基地已拆除清理;新河街老码头长期停靠船只已拖离。全部完成整改。
如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2-8216535
电子邮箱:hyxlyj821653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