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生子居民医保减免政策

发布日期: 2024-09-29 16:05 信息来源:怀远县热线办 【字体:  
信件编号: 20240927001 来信时间: 2024-09-27 09:44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缪****
内容: 请问怀远县现在还有 独生子(女) 医保缴费减免政策了,如果有又需要哪些材料办理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怀远县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4-09-29 16:0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关于印发《怀远县2024年(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怀医保〔2024〕88号)文件规定,我县独(双)女户和农村独男户家庭享受医保参保补贴的政策。1、已领取独(双)女户证的农村独(双)女户家庭参加居民医保时,女儿(至18周岁)及父母的个人参保缴费部分县财政全额补贴;2、农村独男户家庭参加居民医保,儿子(至18周岁)及父母的个人参保缴费部分,县财政补贴一半,个人交一半。补贴参保人群缴费方式为“先缴后补”,即在税务缴费系统中先按照居民个人缴费标准(400元)进行缴费,之后再由各乡镇(街道)统计对应补贴部分退补。
  我县农村独(双)女户、农村独男户名单由县卫健委负责统计核实,相关补贴资金由卫健委申请并发放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按筹资文件规定负责统计核实并发放补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可联系我们,电话:0552-2225599。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