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发布日期:2023-05-16 17:00 浏览量: 信息来源:怀远县人民政府

时 间:2023年4月7日

嘉 宾:怀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树建

摘 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困难群体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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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今天的上线单位是怀远县人民政府,来到我们节目的嘉宾是怀远人民政府副县长赵树建同志,欢迎您!

赵县长:主持人好!各位听众、观众朋友们,大家好!

问题一:

主持人:本次节目讨论的主题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困难群体救助。

十九大以来,怀远县大力实施农村道路提档工程,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以深通、联网、提档为重点,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服务水平,构建覆盖广泛的农村公路网。下面请赵县长给我们简单介绍一下怀远农村公路目前的建设情况。

赵县长:好的。目前怀远县已基本实现20户及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每个自然村至少有1条对外连接到现有农村公路的硬化路,群众出行条件得到很大提升。

问题二:

主持人:众所周知咱们怀远入选了交通运输部2022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名单,由此可见咱们在工作中也一定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请赵县长给我们介绍一下。

赵县长:好的。其实能够纳入交通运输部2022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名单,不是一时之功,而是全县上下长期努力的工作成效。

一是制度有保障2018年实施四好农村路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怀远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工作制度,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是基础打得牢通过“建、管、护、运”四方面持续发力,全县初步形成内畅外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在农村道路建设上,全县共实施四好农村路717公里,总投资约6.6亿元;)在农村道路管理上,督促落实县乡两级路长制工作细则,联合县乡村振兴局、人社局开发333个公益性护路工岗位,做好农村道路基础管理工作;)在农村道路养护上,累计实施大中修养护工程306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里程557公里、预防性养护工程270公里、危桥改造10座;)在农村道路运营上2020年实施的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总投资约2.3亿元,开通城乡公交线路52条,通达全县所有建制村,日发班次达1200个,日均客流量约2.1万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5A级,打通偏远乡村公交出行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勇于去攻坚,为有效落实示范县创建工作,成立了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四好农村路创建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还设立了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专班,集中力量落实创建工作。

四是善于去借鉴,在创建工作中,从舒城县、泾县成功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的案例中取长补短,同时结合怀远实际落实各项工作,最大程度杜绝木桶效应。全县上下力同心、团结奋斗,最终入选交通运输部拟确定的2022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

问题三:

主持人:我们了解到我县还存在村与村之间、周边村庄与外县区还未连通的情况,请问对于这一块而言,县里是怎么考虑的呢?

赵县长:好的。正如主持人所言,近年来,我县虽然大力实施和推进了农村道路基础建设工作,打通了部分村庄之间、周边村庄与外县区的连接道路,但还存在部分村与村、村与外县区之间尚未连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是受基本农田的制约,二是地方财政资金紧张。今年县里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克服资金困难,实施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32公里、联网路19.5公里、通村硬化路项目16公里等项目,最大限度尽快补齐农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短板。

问题四:

主持人:农村黑臭水体目前已成为社会较为关注的一个话题,请问赵县长,什么样的水体可以称为农村黑臭水体,都有哪些特点,有哪些治理方法?

赵县长:好的。农村黑臭水体是城市建成区以外的行政村(社区等)范围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或)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的统称。农村黑臭水体的主要特点就是散发令人不适的异味,水体颜色明显异常,比如发黑、发黄、发白等。当判断水体是否黑臭存在异议时,可以对水体开展水质监测进行判断,主要监测指标为:透明度、溶解氧、氨氮,当透明度<25cm或溶解氧<2mg/L或氨氮>15mg/L时,就判断该水体为黑臭水体。

农村黑臭水体治主要治理措施为: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生态治理等,每一条黑臭水体都需要采取其中的一种或多种措施进行治理。控源截污就是针对农村生活污水、畜禽粪污、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面源污染、工业废水等多项污染源进行控源截污治理,控制污染物持续进入水体;清淤疏浚就是对农村黑臭水体水质和底泥状况综合评估,采取机械清淤和水力清淤等方式进行清淤疏浚,控制内源污染;水系连通就是针对当前农村部分水体由于违规占用、河道淤塞、水系不畅通情况进行整治,配置水资源,促进水循环,改善水环境;生态修复就是通过改善水体岸线、水体净化和人工增氧、丰富水生态系统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治理。

问题

主持人:农村黑臭水体是百姓反映强烈的水环境问题,不仅给群众带来了极差的感官体验,也严重影响乡村振兴进程。请问赵县长,当前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中存在哪些难点问题?

赵县长:好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但受资金缺口大、投入不到位、缺乏长效管护机制等因素制约,仍面临治理任务重、困难多、压力大等困难。

一是治理主体不明,难以统筹协调。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牵涉面广,涉及住建、发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和属地乡镇政府等多部门,导致治理主体不明确。部门间缺乏信息共享渠道和机制,治理项目稳步推进协调难度大。

二是资金需求量大,地方财政吃紧。黑臭水体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清淤、疏浚、截污、整治、管护等方面。当前,如无国家和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资金支持,仅靠地方财政开展治理,资金严重不足,治理成效难以保障。

三是治理后易反弹,缺乏长效机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污染物的来源和影响因素较多,许多黑臭水体治理方式单一,重治理轻保持、重短期轻长效,治理后水体管理机制不明确,容易导致治理好的水体二次黑臭。

问题

主持人:请赵县长介绍一下怀远县农村黑臭水体现状和治理成效。

赵县长:好的。

一是全县农村黑臭水体摸排情况。按照国家环境部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的统一部署,我县高度重视并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摸底排查,建立并不断完善农村黑臭水体分级监管清单,2020年排查新增国家级农村黑臭水体3条,省级农村黑臭水体4条,2022年排查新增上报农村黑臭水体60条。

二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情况。对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鳗鲤池排涝沟、清沟河、跃进沟等水体进行优先治理,鳗鲤池排涝沟、清沟河已完成治理,跃进沟正在系统开展整治。2022年共计完成17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23年计划增加完成17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年底前农村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不少于45%,到2025年将彻底消除我县农村黑臭水体;推动河湖长制向村级延伸,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设立并公示监督举报电话,压实各级部门责任,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对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开展监测和评估,确保水体不返黑返臭,达到水质指标和村民满意度要求。

三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我县将在摸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同时把握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投入整治工作。目前已安排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相关专项资金,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编报专项债项目,对未能纳入以上资金支持的黑臭水体治理将编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问题

主持人:近年来,怀远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落脚点,持续加大对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孤儿、残疾人、重症患者等困难群体救助力度,更好地满足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下面请赵县长为我们介绍下怀远县社会救助工作进展情况。

赵县长:好的。近年来,我县持续深化社会救助改革,兜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网。

一是健全社会救助标准正常调整机制。2022年,全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户月人均690元调至739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户月人均690元调至722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10870元调至11292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12690元调至14208元。达到城市不低于7%,农村不低于4.5%的增幅。

二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01亿元;特困供养资金6623.94万元,护理补贴527.51万元;孤儿救助资金810.84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58.8万元;一次性补贴920.7万元。投入168.44万元,为6677名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解决特困人员住院护理难题。

三是落实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和认定。积极与乡村振兴局对接,建立定期比对制度,按月对监测对象进行比对,共比对防返贫监测对象2473户、7591人,其中1163户、3270人纳入农村低保保障对象。

四是强化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加大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管力度,不定期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救助、临时救助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促乡镇及时召开联审联批会议,对申请社会救助的及时予以审批,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五是开展“情满江淮 共享小康”行动。通过组织发动各乡镇、社会各界献爱心,共募集捐款49.22万元,救助困难群众4.07万元。

问题

主持人:请问赵县长,现在外出务工人口较多,户口不在本地的如何申请政府救助?

赵县长:好的。在外务工、户口不在本地的人口申请政府救助主要分两种情况:

1、省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区)的,可以由其中一个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一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2、同一县(区)内,申请家庭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提出申请。

低保审核确认、资金发放等工作由申请受理地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其他有关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问题

主持人:请问赵县长,低保对象一般分为几类?具体是怎么划分的?

赵县长:好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低保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来源变化情况,将低保对象分成ABC三类,实行分类施保、定期核查,动态管理。

A类对象: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残疾人)以及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

B类对象: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三级及以下残疾人。

C类对象:低保对象中的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人。

低保家庭分类:按照低保对象中最高的类别确定为ABC三类。

问题

主持人:请问赵县长,请介绍一下,什么情况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赵县长:好的。以下5种情况可以申请临时救助:1)本县户籍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就学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2)本县户籍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或个人;

3)本县户籍遇到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4)已取得居住证的外来务工者等人户分离(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登记地不一致)家庭或个人,符合救助条件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临时救助。

5)在我县未取得居住证的,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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